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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的五种投资运作模式,你适合哪一种?

行业资讯2024-09-08

  来源:晶澳蔚蓝

  随着我国工业产业的不断发展,环境保护与能源供应的矛盾日益突出,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得到大力发展,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装机总量稳居全球第一。但受土地资源紧缺影响,分布式光伏电站因接网便利、场地灵活等特点,近年来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工商业厂房屋顶开始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近日,立白与晶澳科技通力合作,围绕新乡立白实业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绿色示范工厂,目前一期3.7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成功实现并网发电,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全部采用晶澳科技组件产品,由晶澳智慧能源负责全盘规划与执行,该项目的建成既减少了厂房内部能耗,又改善了工人的工作环境,还可有效缓解“迎峰度夏”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成功树立起新能源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质量样板。

  接下来晶澳蔚蓝将带您了解分布式光伏项目的五种投资运作模式,快来看看哪种更适合你?

  企业自投模式

  企业为自有厂房屋顶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通过设计、采购和施工招标,确保项目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公司负责实施。在电站的前期建设及后期运维阶段,企业将精心选取具备专业能力的光伏企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此类投资不涉及项目融资环节。

  银行贷款

  绿色光伏贷是商业银行特别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而设计的贷款产品,其借款人群体广泛,既包括个体业主,也涵盖光伏企业。此类贷款的资金主要用途在于覆盖光伏电站成套设备的购置费用,而还款来源则主要依赖于家庭收入、国家补贴以及余电上网所获得的收益。据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的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9个省市的121家银行成功开展了绿色光伏贷业务。

  融资租赁

  在项目的起始阶段,业主与光伏产品制造商进行协商,确定所需的组件产品数量、规格等关键参数。同时,业主将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明确的租赁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租赁公司将负责购买所需的设备,并交由业主进行电站的建设。待电站建设完成后,业主将通过获取电费收入来支付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融资租赁的形式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在直接租赁模式下,租赁公司承担了项目建设期的全部投资,从而显著减轻了业主在初期阶段的经济压力,有效解决了初期融资的难题。这一模式尤其适用于拥有自有厂房的工商业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光伏开发运营企业主要负责发电设备的采购、发电装置的安装以及与业主用户签订运营维护协议。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并不直接持有电站的所有权。

  第三方投资运营

  投资方与企业主签署《屋顶租用合同》及《购售电协议》,规定投资方将负责出资建设屋顶光伏项目,并约定给予企业主在其光伏发电自用部分享受折扣电价的优惠。在此模式下,投资方将获得显著的收益,而企业主则仅限于享受由折扣电价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关于碳收益的分配,需由双方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明确约定。投资方亦可以厂房租赁的形式每年就厂房屋顶面积及其租赁价格将向企业主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用,而企业主将仅获得由租赁产生的经济收益。对于碳收益的分配,亦需双方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政府特许经营

  分布式光伏政府特许经营模式是一种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模式,旨在促进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这种模式下,政府授予私营企业或项目公司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以利用政府资产(如公共建筑的屋顶)来建设光伏电站。政府或公共机构将选定的屋顶资源的使用权授予项目公司,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建设和运营光伏项目;项目公司需向政府支付特许经营费,这可能是固定的费用,也可能是基于项目收入的一定比例;项目公司负责光伏电站的全部投资、设计、建设和调试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定的技术和性能标准,同时负责光伏电站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确保其高效、安全地运行,并承担相关的运营成本。